根据我国法律,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婚前夫妻各自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合法收入。还包括婚前为结婚购买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使用的衣服、日用品和职业用品。当然,除了贵重物品;(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财产和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当然,离婚案件一般比较复杂。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提出建议,争取财产会更有把握。
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到底属于谁,还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这类的房产是属于出资方的所有,另一方无法拥有。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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