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二)物业设备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三)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四)物业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一、物流管理的作用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区的物质基础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住宅小区通过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为住宅小区业主提供优美的居住环境和完备的配套设施,满足业主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有利于提高居住品质,进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和发挥物业的实用功能,为业主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人民居住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同步增长,提高城市的现代文明程度。
(三)使物业得以不断保值、增值住宅具有价值大、耐用年限长的特点,是人类赖以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一,居住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能使住宅小区发挥其正常的功能和效用,能有效保证房屋的安全和住户的正常使用。通过对物业不断的维修、保值;同时,可以节约资源,节省投资,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
(一)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
房地产商遗留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
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在不能有效处理与开发企业之间纠纷时,将怨气撒到物业公司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二)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法官们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法院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
(三)物业与业主沟通存障碍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有的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大相径庭,这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双方在沟通中存在障碍。
(四)供暖温度不达标
供暖质量是个敏感问题,收采暖费可以说是令每个物业公司棘手的问题。采暖费对一些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可最让他们闹心的还是供暖温度达不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16℃,进而引发了大量业主以拒交采暖费为手段的维权方式。
(五)物业漠视邻里纠纷
这种现象大约占案件的5%左右。比如,某小区8号楼一、二楼业主因前一栋楼顶楼业主违章搭建,导致影响其采光。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却漠视不管,由此拒交物业费。还有的是因为楼上业主的暖气或管道漏水导致其装修、家具受损,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责维修,或楼上业主不维修就将责任转嫁给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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