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对此我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把吃饭时间算入工作时间,都是合法的。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作了如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吃饭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存在较大争议。赞同的人认为午饭是为了工作的延续和质量而吃的,应该计入工作时间;反对的人则认为午饭时间是一段自由支配的时间,吃饭本来就是人的生理需求,故不应计入。这说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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