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则可以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生育了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则可以享受15天产假;如果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则可以享受42天产假。如女职工没有达到晚育年龄,则男方有3天带薪陪产假;如果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可享受10天带薪陪产假。
2022产假政策最新规定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休1年。按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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