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修改姓名内容
时间:2023-05-10 14:30:09 4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

(3)再婚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二)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人员,要变更现有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改姓 最新知识
针对荆门修改姓名内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荆门修改姓名内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