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硚口区辖区内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难需转移安置的家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灾户到辖区街道各社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救助,填写《硚口区灾害生活救助申请表》;2.收件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转交到后台,后台组织对受灾户进行现场核查,如情况属实、符合救助标准,填写《硚口区灾害生活救助申请表》中灾害情况、救助资金额度等,如不符合则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对于救助金额低于10000元的,街道发放救助金;报区民政局备案;对于救助金额高于10000元的,街道将材料转交到区民政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3.区民政局进行现场核查,如情况属实、符合救助标准,将救助金发放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政事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金。
四、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五、办理时限
2天(救助金额低于10000元的)4天(救助金额高于10000元的)
六、办理机构
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5号)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