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分居两年诉讼离婚的条件在于是否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非感情不和的分居,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一、怎么样才算是法律上的分居
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必须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是因为夫妻双方主观上的原因,即双方自愿选择分开生活而造成的分居。离婚诉讼中,如果有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情形,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双方都不见面能不能就离婚
双方都不见面不能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离婚登记是必须是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的,因此双方都不可以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
三、分居两年怎么提供证据?
可以收集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分居两年。最重要的是证据能够证明只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比如体现二人感情差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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