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丢了可以补办。如果当事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各类机动车登记和营业,但是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的除外。如果当事人是因死亡、伤残等不能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在办理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证件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怎么办
登记证补办流程: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第四步,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全文8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