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监护权有什么权利
监护权的权利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方面:1、人身监护体现在: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交还请求权,未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遭受诱骗的,可以请求交换被监护人的权利;抚养义务,监护人要承担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的费用;2、财产权体现在: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有保管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条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全文4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