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和实际用人单位不同
时间:2023-03-19 12:10:17 2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一、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一、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是否约定?约定是否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禁止约定违约金,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若未尽到规定的通知义务,则对因通知不到位所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由谁发放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派遣单位来负责发放。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

1、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的最本质特征.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

2、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由于劳务派遣中雇佣与使用劳动者的主体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三个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各国劳动法都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单独或连带承担一般劳动关系中的雇主义务;

3、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其中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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