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纠纷仲裁中“调解不服”的,只要你没有在调解协议书上面签字确认的,就是属于“调解不成”的;如果已经在调解书上面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已经立即生效),你可以不予履行,而后可以向调解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2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