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校园欺凌需要需要书证、实政和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安全处分措施。
校园欺凌的危害
被欺负者往往具有某些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自尊较低,缺乏自信。与一般儿童和欺负者相比,受欺负儿童对自己的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评价偏低,在长期遭受同伴的羞辱又无力自卫时,他们极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并可能形成习得性无助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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