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带什么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由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二、法律依据
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若是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你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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