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居,孩子应如何适应?
时间:2023-07-21 19:24:02 3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照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正常生活严重不利的除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法院通常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一般来说,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更有优势,更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女人住在一起。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男方住在一起: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两岁以上的孩子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如果男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该和男方住在一起。八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征求个人意见。

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

虽然分居并非法院判决离婚的必然条件,但它的确是离婚的推波助澜小助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分居,总算能够如愿以偿,成功离婚,那么孩子又该怎么办呢?离婚孩子怎么判?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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