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的财产,婚后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后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离婚后仍归原财产所有的一方拥有,一般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分别是:1、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是对财产所有人的一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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