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般进行合法性的审查。审查行政证据的合法性,应对收集证据的主体审查是否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为主体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以及规章作出的对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具有权利义务影响的行为,故行政主体的合法性与否是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的最基本的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