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风险?
1。合同中质量保证条款的设计?
(1)合同应规定发送方和承包商的通信地址,并同意该地址为交货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未通知对方地址变更,致使通知被退回的,仍视为送达。一方按送达地址发出通知,另一方拒绝的,也视为送达。为方便双方往来,提高工作效率,合同可以约定各自的电子邮件作为送达地址,电子邮件作为送达方式。
(2)合同约定,发包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包人不到现场核实,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履行保修义务,视为承包人认可保修义务发包人在保修通知中列出的保修数量,视为质量问题的原因在承包人,维修费用由发包人与第三方结算。
(3)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维修工程量和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发生争议的解决机制。从发包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设计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履行保修通知的义务。经现场核实,认为质量问题的原因不是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将争议提交监理单位裁决。发包人、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断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在2日内查明质量问题的原因。承包人对养护数量有异议的,可以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判断。发包人、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断结果有异议的,异议方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在2日内对现场进行保全,然后确定养护数量。
2。质量保修流程的制定
对于法律专业人员来说,质量保修流程并不复杂,但对于客户的非法律客户服务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来说,做好质量保修绝非易事。为确保质量保修工作规范有效,建设单位有必要制定质量保修流程,并将其作为公司的运营管理体系,防范或有风险。
3。原始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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