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和办事处。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能够从事经营活动,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吗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流程有: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验资申请;申请批准后,确认地址的信息、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和业务的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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