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新规从什么时间开始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和宣告死亡。法律规定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问题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问题一般是因为涉及到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继承纠纷,因为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的时候,那么就会产生继承纠纷。
三、独生子女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
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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