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自20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后开始实施的,现在是在20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
一、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女职工产前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其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因工作原因可自行申请,得到单位批准的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需要注意,休长期病假的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在产假前按照预产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二、离职生育保险还能用吗
离职生育保险不能用。生育保险为在职职工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的
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来早的自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不过有的省是从1993年开始补缴的,也有的省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账户的。之后国家的国发[1997]26号文件又进一步规范了相应的业务。以黑、吉、辽为试点,在[2005]38号文件进行了政策的相应调整,后出台了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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