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跨省转移,可将原单位所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同时以个人身份续缴。第一,需要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的手续,并切让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第二,由自己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和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第三,在新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之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该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第四,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并且将确认情况及时的通知到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
社保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跨省社保转移的,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的4个步骤:1、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4、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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