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犯了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分子,不仅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不仅会被人民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罪都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两罪在犯罪的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基本都相同。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
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无论行为人或者是单位生产、销售的是假药还是劣药,只要是不符合国家药物标准的,就需要被予以处罚,在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时候,只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在构成犯罪之后,生产、销售的个人或者是单位就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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