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中的纠纷有哪些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拆迁中的纠纷有如下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拆迁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的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1.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
2.计时收费
一般在律师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时候都是计时收费的,根据咨询案件类型不同、复杂程度不同,一般收费是200—500元一小时。
3.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7%;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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