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投诉途径有哪些方面
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拆迁纠纷投诉可以请律师吗
可以请律师。拆迁维权不一定必须要请律师,根据个人需要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但是在拆迁维权的过程当中,只有尽早的委托律师过后才能够更好的掌握案件的证据和主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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