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发生拆迁纠纷,你可以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房产拆迁纠纷有什么处理类型
处理房地产拆迁纠纷的类型:
1、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认、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应当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二、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对拆迁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三、拆迁纠纷该如何解决?
拆迁中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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