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是对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未成年人而言的,相对不起诉针对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而言的。
一、酌定不诉是有罪认定吗
不是的,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有罪判处,是无罪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案件属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3、获得被害人自愿谅解的。
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检察院不起诉谁签字
检察院不起诉,需要经检察长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签字,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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