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法定不起诉有证件证明此人没有犯罪行为,达不到起诉的条件。对于酌定不起诉—检察院认为这个人犯罪情节轻微,起诉了也应该免于处罚。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区别在于存疑起诉是因为证据不充足,不能够起诉,法定起诉是没有达到起诉的条件。
一、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定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对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酌定不起诉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拥有诉权而予以放弃。
第二,法定不起诉是必须适用的不起诉,体现人民检察院的义务和责任,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酌定不起诉是对可以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分析和考虑而选择不起诉,体现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即人民检察院具有自由裁量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在于,存疑起诉是因为证据不充足,不能够起诉。而法定不起诉,则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绝对不会在对该案件进行起诉了。两个不起诉,就差在一个绝对性上面,后者的绝对性不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继续进行。
三、法定不起诉的意思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