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复退军人、转业士官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在各自辖区派出所窗口提交材料,
受理:雷州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办理:户政部门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核并上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核,
办结:申请人到各自辖区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材料
(1)、湛江市复退办复员、退伍军人入户证明;
(2)、退伍证;
(3)、安排工作单位的需增加:
(1)、湛江市复退办出具的安置退伍军人工作介绍信;
(2)、接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4)、转业士官需增加:接收安置转业转业士官通知书;
(5)、转业士官不安排工作单位的需增加:配偶户口簿、结婚证;
(6)、退伍军人:
(1)、本人在当兵时没有注销户口的,需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已注销户口的,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注:以上提供的证件需复印件一份(A4纸)。
办理时限
材料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业务表格
出生入户申请表、入户申请审批表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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