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转业干部以及其家属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在各自辖区派出所窗口提交材料,
受理:雷州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办理:户政部门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核并上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核,
办结:申请人到各自辖区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材料
(1)、市军转办的军队转业干部入户证明;(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证明;(3)、干部调动介绍信;(4)、接收单位证明;(5)、自主择业的需增加:结婚证,配偶户口簿(6)、有随迁家属的需增加:(1)、家属的户口薄(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2)、随军报告表或申请家属随军入户登记表;(3)、结婚证;(4)、随迁家属有单位要增加:①、本市人事局(劳动局)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②、本市人事局(劳动局)的干部调动介绍信或调动通知;③、接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5)、随迁家属无单位的需待业证、下岗证或失业证。注:以上提供的证件需复印件一份(A4纸)。
办理时限
材料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业务表格
出生入户申请表、入户申请审批表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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