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游客在去日本出境游时擅自离团,偷逃至今不归。
为此,组织这次出境游的旅行社向游客的所在单位———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任会长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索要旅游保证金30万元。
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旅行社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3月29日,其与硬笔书法协会签订了《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组团,硬笔书法协会一行25人赴日本进行为期6天的旅游,并预订了往返的机票。
依据有关旅游规定,出团前每位旅游者需缴纳10万元押金,以防个别人滞留不归。后硬笔书法协会提出,愿意以担保书的形式提供担保:如果出现逾期不归、滞留等情况,由硬笔书法协会负责将押金10万元交给旅行社。出于信任,旅行社同意了这个要求。
2006年4月18日,旅游团抵达日本,而第二天清晨即发生三名游客擅自离团潜逃事件,迄今未归。这三人均为黑龙江人,硬笔书法协会称其为本单位文员。
事发后,旅行社导游和当地的日本地接社导游立即向当地的警署报了案。2006年4月23日回国后,旅行社立即按规定向北京市旅游局做了报告。
旅行社认为,这种偷逃事件,不仅在国际上严重损害了中国人的形象,而且也给旅行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现在正面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为此,依据硬笔书法协会给旅行社出具的担保书,要求其支付30万元的担保金。
记者就此事询问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说单位确有三名游客走失的事情,并称具体情况要问庞中华的助理邹先生,但邹先生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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