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单位不负责因拆迁产生的家庭纠纷。拆迁单位一般属于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没有职权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或者人身纠纷,或者说家庭纠纷。如果家庭人员因为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官对该纠纷作出裁决。在不服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征收决定,不服补偿吧标准的情形,才属于行政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4、婚姻无效纠纷;
15、撤销婚姻纠纷;
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7、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8、抚养纠纷:(1)抚养费纠纷;(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1)扶养费纠纷;(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赡养纠纷:(1)赡养费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收养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2、监护权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全文5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