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提供房屋居间服务未成功一般不属于违约。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中介提供房源,促成双方交易的进行,买卖房屋过程中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需要给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的。中介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武汉房屋中介
近两个月来,市民周先生为房子的事烦透了——去年6月25日,因购买硚口区天顺园小区一套二手房,周先生与汉西二路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他支付8800元为经纪代理费,另付了59700元为办理房屋过户办证所需费用(含办证、评估、贷款、契税等),约定费用包干。
交易过程还比较顺利,到8月份,房屋成功过户,银行贷款也办了下来,周先生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还暗自庆幸没出什么波折。
但今年2月底,他突然接到硚口区古田税务所的传唤,说是关于购房契税的事。他一溜小跑赶过去,被告知因作假申请契税减免,要他补缴10280元的税款不说,还要罚款。他一时傻了眼,他根本就不知道有契税减免这一政策,更不知道自己还享受过。
税务人员告诉他,在缴纳二手房交易契税时,他以拆迁户身份申请了契税减免,申请表上有他的签名和相关资料。税务稽查人员后来发现,他根本就不是拆迁户,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涉嫌偷税,才传唤他。这申请不是我写的,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周先生连叫冤枉,他向记者投诉说,过户手续是中介一手办理的,他也没有拿到减下来的钱。
于是,一起房产经纪人作假骗税的真相,在事隔半年之后浮出水面。
原系房屋中介暗中作假
离开税务所后,周先生立即赶到汉西二路那家中介门店,却发现已是大门紧闭。一打听,原来去年二手房市场低迷,那家店已经关门,经办人也找不到了。
无奈之下,他拿着交易凭据,找到了这家房产中介的武汉总部,将其负责人请到税务部门对质。经协商,经纪公司表示将回去调查后,再作答复。
4月1日,中介公司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张经理回话了,坦言这笔税款没有缴纳。张经理说,这笔业务是店里的经纪人私自办理的,与公司无关。
周先生则称,经纪人为其办理交易,是职务行为,房屋中介公司应承担责任。同时,中介公司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看看钱到底花到哪去了,并质问既然我交的费用不够,为什么办证过程中不说,不要求我补齐费用,现在出事了才说对方不予答复。
周先生对记者称,经纪公司以填写虚假材料的手段,私吞了税款,是典型的骗税行为。为此,他多方投诉,要求公司为他补交税款,呼吁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上月底,在多方压力之下,经纪公司为周先生补缴了税款。
伪造的拆迁证岂能过关
无独有偶。2007年底,家住汉阳钟家村的尹先生,通过一家知名房屋中介公司加盟店,购买了一套总价77万元的房屋。卖方、买方以及中介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尹先生交付85000元,用于支付交易税、契税和中介费等费用。
2008年初,尹先生付款后顺利地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中介经纪人对尹先生说,若需要税票,则需多缴纳2万元,他因此没有索要税票。
让尹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套早已办下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屋,实际上并没有缴纳契税。今年3月底和4月初,他两次收到由汉阳区地税局下达的限期缴税通知书,要求他缴纳税款30800元。
汉阳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称,尹先生在购房过程中,伪造了拆迁户的身份材料,存在严重偷税行为。工作人员还向尹先生出示了伪造材料,而他根本毫不知情。等他回过头来联系中介时,已是人去楼空。
4月下旬,尹先生无奈交清所欠税费。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合同上的中介公司电话,语音提示是空号。拨通负责尹先生购房交易的经纪人电话时,对方称打错了,随后挂断电话。
那当初对相关减免材料是如何核定的呢汉阳区地税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此案正在调查之中,不便透露太多。而据警方向尹先生透露,此前有税务工作人员因渎职被刑拘。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李国宏律师就此事称,中介的行为属于合同欺诈,当事人可向警方报案,并索要赔偿。
房产中介公开的秘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江城二手房交易中,以作假方式减免契税的,为数不少。仅硚口区古田税务所,今年以来已拦截了近20件,硚口区已发现并查处了100多起。去年以来,武汉市已发现600多起类似个案。
硚口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购房人动机来看,作假申请减免契税的,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购房人完全不知情,由中介一手操办的;一是购房人在中介鼓动下,默许作假,甚至配合作假的。
前一种情况下,经纪人以办理银行贷款为由,从购房人手里要走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书复印件,通过伪造房屋拆迁协议书,将减免的契税纳入个人口袋。如果不被税务部门发现,购房人将一直蒙在鼓里。
硚口区古田税务所副所长郑军说,后一种情况,被少数中介作为吸引业务的优惠条件,在利益面前,一些购房人经不起诱惑,默认了中介作假,最终还是害了自己。
前不久,汉阳一购房人王女士就以身试法了一回。他听信了一家中介公司的谎言,结果后来被税务部门给抓个正着,不仅补缴了税款,还被罚款8000多元。我真不该轻信中介公司,为了少交一点契税,自己不知不觉中变成了违法者。记者采访时,她至今仍后悔不已。
汉阳一家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二手房市场一直不景气,房产中介竞争激烈,为了促成交易,承诺办理拆迁户证明帮客户省钱,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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