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算违约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不算违约的,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房屋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房屋居间合同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就合同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3.房屋居间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4.中介人和委托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签房产中介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房产中介合同时要注意:
1.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名称、住所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
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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