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处罚是,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资质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收缴。此处,收缴的范围如何确定
1、收缴的对象:进行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出借法定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人。收缴的非法所得应当是承包人因分包、转包所取得的利益、出借建筑施工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人通过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利益。除这三种合同外,人民法院不能做范围扩大,收缴其他违法行为的非法所得。
2、收缴的标的:收缴的非法所得应当为超出工程造价而取得的利益,而非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另,收缴的应当是实际已经取得的财产,对约定的财产不能采取收缴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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