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提交申请不可以一个人去。
法律规定,想要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不可以由一方独自去申请,也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离婚登记后,还需要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双方是否需要到场:
1、诉讼离婚,被告可以不到场,做缺席判决;
2、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3、原告必须到场,原告不到场视为撤诉。
三、法定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四、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