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调解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按调解方式履行的,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很多,每一道程序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二、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调解结束需要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赔付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赔偿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等。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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