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时间:2023-06-22 10:03:53 2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伤由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没有参保的,要由用人单位赔偿。但是超出法定标准的费用不予支付。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也是跟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一样,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治疗以及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单位没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交社会保险,但是发生了工伤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一、工伤索赔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如何处理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

2、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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