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讨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包括:
1、暴力逼债、涉黑逃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
2、贷款人未按约定日期、数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利息。
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债务债权纠纷也属于很常见的民事纠纷了,不过,很多债务债权纠纷的实际情况都比较复杂,很有可能还涉及到保证人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起诉之前,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咨询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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