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但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如果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如果错过了这个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那么婚姻就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胁迫的婚姻可以被撤销。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如果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如果错过了这个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那么婚姻就是有效的。
【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 多 久 内 可 以 撤 销 被 胁 迫 的 婚 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限限制为一年内。如果受胁迫的一方没有收到胁迫终止的信息,则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因此,受胁迫的一方在一年内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被胁迫的婚姻。但是,如果受胁迫的一方没有收到胁迫终止的信息,则可以继续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总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果错过了期限或者没有提出申请,婚姻就是有效的。同时,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请求期限也有限制。在一年内,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如果没有收到胁迫终止的信息,则可以继续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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