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职业资格鉴定中心
申报条件: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学生;
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技工学校以及其他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5]174号
办理地点: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办理期限:及时办理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8207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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