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原劳动部、人事部劳部发[1994]98号)、《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合政[1994]176号)。
办理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所需材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由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需提供《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办理程序:鉴定站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1、收费依据:
(1)原安徽省劳动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皖劳办[1998]62号;
(2)合肥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费[2004]258号。
2、报名费:每人10元;
3、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4、职业技能操作鉴定收费标准(见附件)
受理机关: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办理地点: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五楼
监督电话:0551-265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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