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规定和保管方式。根据规定,印章需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使用,且使用时应由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花费结算。同时,主任和副主任应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使用情况符合。如果违规使用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则由职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业主委员会印章由秘书妥善保管。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友情提示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花费结算外,业主委员会印章需使用时,应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事实上使用情况符合。凡违规使用公章,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职责人承受相应职责。
谁 负 责 业 主 委 员 会 印 章 的 保 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印章,并且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具体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制定。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管办法。同时,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应当积极配合印章保管工作,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业主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管办法,以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应当积极配合印章保管工作,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违规使用公章,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职责人承受相应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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