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一院、二院、三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九七医院、矿总院、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矿一院、矿二院、五院、利国医院、贾汪人民医院、医学院附三院、老年病医院、矿山医院、九龙医院、管道医院;
一级医院:矿务集团义安、三河尖、旗山、张双楼医院、矿务集团总医院庞庄分院、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徐州瑞博中西医结合医院。
以上医保生育待遇政策和生育定点单位名单如有调整,以人社部门官方公布、告知的最新信息为准。
办理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号徐州市医保中心
电话:0516-858058310516-85805830
温馨提示:
如有以下情况,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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