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
第一,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一、法定监护人之间有争议如何处理
法定监护人之间如果有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应当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二、继承人监护人可以代为签字吗
如果是未成年人或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继承人来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监护人可以代为签字。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三、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监护人的义务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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