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消费法赔偿标准应当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三倍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直接按照500元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另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因此,消费法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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