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江南派出所,一起汽车抵押诈骗引起关注,警方提醒市民,车辆租赁应办理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当天下午,市民葛某来到市区江南派出所报案称,被他人用汽车抵押骗走8万元。葛某告诉记者,今年3月31日,他的老乡带着自称郭某和陈某的男子来到他家。老乡说,郭某和陈某都是自己的好朋友,因为郭某暂时有经济困难,希望能从葛某处借8万元钱周转一下。如果葛某不放心,可将郭某的一辆本-田汽车抵押给葛某。想到有汽车作为抵押,且又有老乡作为介绍人,葛某便同意了借款之事,约好第二天借款给郭某。
第二天,葛某到银行取了8万元现金,后与郭某和陈某等人签订了借款合同,郭某将一辆黑色本-田轿车抵押给了葛某。葛某告诉民警,郭某当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他没发现郭某提供的证件有任何不妥之处。可没过几天,葛某就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遇到了骗子。
4月份的一天,葛某发现自己停放在一楼的本-田汽车边围着许多人,葛某上前询问后被告知,这辆车并非郭某所有,而是租赁公司的租赁车辆。前段时间,陈某将车子租走一直没有归还,租赁公司为此到处查找,最终才发现车子已在金华。当时,对方还提供了汽车行驶证等证件,在仔细核对之后,葛某发现原先郭某提供的车辆相关证件均为伪造。无奈之下,葛某只能将车子归还给对方。
葛某还告诉民警,据他本人调查得知,郭某其实姓郑,温州人,而陈某的身份信息则是真实的。葛某希望警方能尽快将郑某和陈某等人抓获。
据了解,目前,机动车辆私下抵押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样的抵押往往缺少必要的保障,容易引发纠纷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确有必要进行车辆抵押,则需凭相关有效证件到车辆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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