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
,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只有两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另一种是双方达成的关于纠纷解决的条款,根据规定,是有效的。
主合同终止补充协议有效吗?
主合同终止,补充协议如果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该补充协议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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