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补偿女儿有没有分要看女儿是不是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现有房屋和土地的面积,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与户口、家庭人口无关。假如女儿也是被拆迁人,女儿当然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女儿分户能当户主吗
女儿分户能当户主。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6、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7、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当事人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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