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多久
一个工作日
二、临沂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依法进行补缴
三、临沂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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