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因此,房地产证明书应在购房后30天内处理。2、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关应在以下期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入房屋登记薄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以上方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但实际工作中尽量加快资料的数量,10个工作日可能完成,15个工作日可能完成。但是,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补充资料的工作日顺延)。3、商社房地产证明书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的,从住宅交付使用日起90日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竣工住宅,从合同成立日起90日。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有期限吗
新房交付后房产证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好的期限为主的,但假如房子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通常分两种情况讨论进行:产品住宅若没有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子交给使用之日起90日内;产品房若已经竣工完结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缔结之日起9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